“十不准”是教育系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创新举措和重要成果。教育部党组历来高度重视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共中央印发《廉政准则》后,教育部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高校实际,针对民主决策、人事管理、基建工程、招生录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评审、后勤管理、学风建设等重点部位制定出明确规定,作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标尺,建起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高压线”。
“十不准”是扎实推进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制度。“十不准”突出了高校特点,着眼于加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立足于对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发案规律的科学分析,把《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增强了可操作性;突出了重点部位,将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最突出问题、规范重点部位的权力运行作为着力点,抓住了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方面;突出了从严要求,充分考虑高校所肩负的特殊使命、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的职业特点,把标准定得更高、要求提得更严。各直属高校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十不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抓好贯彻实施,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要加强“十不准”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与《廉政准则》等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带领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的同时,深入领会“十不准”的具体内涵和各项规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要充分运用校内媒体宣传《廉政准则》和“十不准”,促使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正确认识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形势,充分感受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切实加强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决心,为全面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和“十不准”营造良好氛围。
要完善相关制度,把“十不准”规定落到实处。“十不准”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治校办学提出的纪律要求,将“十不准”规定转化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制度是载体、桥梁和保障。落实好“十不准”,关键是把规定融入学校管理,把精神贯穿于学校各项制度建设中。要逐条对照“十不准”,认真梳理、研究现有制度,对与“十不准”的精神和具体规定相悖的、不一致的或者制度缺失的,当废则废,当改则改,当立则立。同时要积极研究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面贯彻执行。直属高校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党员干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和案件查办功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规定行为。要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制度缺失或虽有制度但与规定相违背的要责令整改。要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重视和支持师生员工的有序参与,形成监督合力。